招生动态
 
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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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湖南文理学院的高等教育办学始于1958年,1999年升本,2003年更为现名,至今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2017年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被确认为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20年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2814亩,校舍建筑总面积61.5万;图书馆藏纸质图书239.74万册,电子图书211万余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1亿元。学校现有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6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十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120余人次,正高级职称教师143人,博士336,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52人;特聘教授(名誉院长)18人。

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位居湖南省同类高校前列,多次被评为“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学校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称号,被教育部授予“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学校秉承“博学弘文、明理求真”的校训,形成了“尚善尚知尚行、爱国爱校爱人”的校风。目前,学校正朝着建设“地方性、开放式、国际化”国内一流综合性应用技术型大学的目标稳步前行。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授予学位

会计学

30(文理兼招)

2

管理学学士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学生原本科专业属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中“工商管理类”下设的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劳动关系、体育经济与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零售业管理专业的,不可报考。

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725日。

2.报名方式:

考生须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huas.cn)下载《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附件2)和《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填写完整后将报名登记表、体格检查表、未就业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一同发送至494542041@qq.com进行报名,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招生就业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考生可参加考试。考生可于2020727日登录湖南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要求彩色、清晰,每份材料电子格式大小为400KB-2MB

2)考生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白色背景为佳,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

3)联系电话务必在202011月份之前保持畅通。

4)考生应按照户籍所在省份关于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不早于202071日。

5)考生应确保提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或信息不符,我校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正式考试前一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

1.考试时间:2020728

2.考试地点:湖南文理学院新校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科目:大学英语、管理学原理、高等数学

4.考试要求:

①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

②考试科目满分100分。

③各科目参考书目见附件4

④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

1.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阅卷,拟于7月下旬公布成绩,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本人成绩。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后3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接收邮箱:494542041@qq.com)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5)。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

3.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查申请的,我校将不予受理。

七、录取办法

1.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教学、招生工作联系校领导、相关学院及部分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分数线划定、录取名单审批及重大问题处理,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数据提交及各类手续办理工作。

2.录取时,按照考生大学英语、管理学原理两科总分排序,择优录取。高等数学成绩仅作参考。

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大学英语、管理学原理成绩排序。

3.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八、收费标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相关费用(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九、学习待遇

1.第二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湖南文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相应待遇,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湖南文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学位证书上会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十、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36-7186028)。

十一、其它事项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2.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3.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huas.cn

招生信息网:http://zj.huas.cn

咨询电话:0736-7186057(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联系地址:湖南文理学院新校区逸夫楼B203(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附件【附件3:未就业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参考书目.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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