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湖南文理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审核人:

一、学校概况:

名称:湖南文理学院

代码:10549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与层次: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邮 编:415000

网址:http://www.huas.cn

招生就业处网址: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音乐学

260人

山东、山西、江苏、江西、

河北、甘肃、安徽、福建、湖南

舞蹈编导

80人

美术学

125人

山东、山西、江苏、江西、河北、甘肃、

内蒙古、安徽、福建、浙江、广东、湖南

艺术设计

225人

具体艺术类招生计划详见2012年生源计划表。

三、报名要求: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

2.获得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3.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统考合格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4.湖南省外考生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详情见《湖南文理学院2012年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我校将于2011年12月31日左右在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上公布。)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长安排: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用时

音乐学

声乐、器乐、钢琴三选一(除钢琴外其

他乐器自备)和音乐基础(共400分)

面试(每人5~8分钟)

舞蹈编导

基本功和舞蹈表演(共400分)

美术学

素描(200分)、色彩(200分)

素描:3小时;色彩:3小时

艺术设计

六、合格证发放及成绩查询:

1.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及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线,并通过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2.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并作为录取依据。

七、录取原则:

1.湖南省内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湖南省外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凡参加了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八、学费标准:

2011年学费标准为:美术学4200元/年(师范专业)、艺术设计8000元/年、音乐学4200元/年(师范专业)、舞蹈编导6000元/年。2012年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九、考试要求与考场纪律:

1.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场。

2.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准备不同风格的作品或练习曲两首,由主考官抽考其中一首;报考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要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和成品舞蹈的表演。

3.报考美术类的考生,须自备考试用纸以外的其他绘画工具。

4.考生考试时须对号入座、保持考场肃静,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随意在考场走动。

5.对违纪考生,将按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6-7186057 0736-7186059

传 真:0736-7186057 0736-7186059

网 站:

E---mail :huaszsjyc@126.com

联 系 人:李老师 童老师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邮 编:41500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