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全部通过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各专业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若某专业录取名额已满,对专业服从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凡我校单独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的省份,其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答:我校除英语、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课程教学均为英语,因此不接受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录取的各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音、体、美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组织的专业统考合格或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各专业录取人数不限制男女比例;要求考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问: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今年怎样招生?学习形式如何?
答:学校今年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60个(文科30个,理科30个),学制五年,第一年在吉首大学预科学院就读,一年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者,转入湖南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国家任务相应科类专业继续学习。
答:学生学费严格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视住宿条件的不同,分别为每年700元、1000元、1200元。
问:学校奖学金设立情况怎么样?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学校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每年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和勤工俭学经费达1500余万元,设立的奖学金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香港慈辉基金”、“杨万柱奖励基金”等。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设置“绿色通道”,常年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学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申请贷学金。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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