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的部署和决定;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四、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和生源基地建设,接待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来人或来函来电咨询; 五、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数据的发布、存档、移交、统计和分析,提出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专业调整建议;协助本科新生入学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核工作; 六、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围绕学校就业工作目标,制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到证办理、就业率统计核查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追踪等工作; 八、负责校园人才市场建设工作,组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活动;负责就业市场开拓、就业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协助校内相关单位办理毕业生离校事宜; 九、负责全校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与教学、就业技能培训与咨询;就业师资队伍建设;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