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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外省招生录取程序
  审核人:

         1.阅读各省招生录取有关文件,了解录取政策及程序,建立联系,核对招生计划,报送投档比例,确定各层次、各专业投档时间。

 2.按时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3.逐一审阅考生档案,根据专业录取原则确定考生拟录专业,形成拟录结果和填写《退档名单登记表》。

 4.根据已投档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情况确定专业分配,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就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就予以退档。

 5.拟录结果及退档名单经招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上载录退信息。若对方省招生部门同意我校录退结果,则录取完成。若不同意,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情况,调整录取名单并与对方省招生部门协调直至达成统一意见。

 6.各科类计划状态为“录取结束”,表示该省录取任务完成,须立即保存录取结果,并生成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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