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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文理学院网上录取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2021-01-07 15:41   审核人:

            一、网上录取是一项政策性强的技术工作,其工作人员必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录取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请假等。出入录取现场必须佩戴工作证。

    三、不准将食物带入录取现场,不准在录取现场抽烟。

    四、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下载各省招办服务器上的信息,审阅考生档案,上传录取数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工作“六不准”,自觉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六、录取工作人员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守录取正政策,秉公办事,认真负责。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时应及时上报领导,不得延误。

    七、为维护网络和数据的安全,录取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算机做其他与录取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上网聊天等),自觉遵守《机房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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